首页>通知公告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遴选公务用车维修供货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次数:5980

根据我院办公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用车维修供货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负责我院9辆公务用车日常的维修保养,合约期限共2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报名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公司有关各项资质证明;

(四)提供公司简介、人员情况和常规维修保养项目价格表;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具有实体店,支持按季度对公转账方式进行结算,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八)提供相关业绩情况,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遴选文件装订要求

所有遴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四、评选规则

我院将结合参评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人员、信誉、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审查,综合评选第一候选人。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方式:报名纸质材料报送到东方市北九龙路11号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逾期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9989737589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27日


  网编:吴宛珊
相关阅读 :

省内各级检察院:

省检察院 一分院 二分院 海口市院 三亚市院 儋州市院 三沙市院(三沙群岛院) 琼海市院 文昌市院 万宁市院 东方市院 五指山市院 定安县院 屯昌县院 澄迈县院 临高县院 昌江县院 乐东县院 白沙县院 琼中县院 保亭县院 陵水县院 龙华区院 美兰区院 琼山区院 秀英区院 洋浦区院 三亚城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