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贺嘉贝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174
会议现场
陈玉林就推动“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提出意见
一要坚持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同频共振,形成合力,构建“检察护企”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一些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对于正在发生的问题,依法及时制止;对于尚未发生但可能要发生的问题,依法防范遏制,切实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二要形成监督合力,突出重点提质效。围绕“检察护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检察职能协调互补,强化系统集成,注重整体办案效果。紧紧围绕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方案中重点任务,在已有案件中深度挖掘,强化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伪劣商品和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打击治理,用心、用情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围绕就业、食药、住房、社保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推动涉恶意欠薪、房地产纠纷、医保诈骗、环境污染等痛难点问题的监督解决。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倾听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企互信提信心。要善于借助外力,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邀请相关单位一起调研督导、会商问题、研究对策。抓住关键时点,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及时通报检察护企的最新进展。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