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人。4月28日上午,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乐东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共商小区消防隐患整改措施。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瑞主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县消防大队、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磋商会上,乐东县检察院通报部分小区存在消防设施无人管理维护、处于瘫痪状态,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物业服务企业私自在消防通道上安装圆形石柱占用消防通道,楼层消防栓水枪水带缺失、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未安装应急消防灯和报警器等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将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充分认识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提升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要求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措施到位。
接下来,乐东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及时跟进监督落实,对消防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消防安全领域隐患问题的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