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常璐倩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次数:96
本报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常璐倩)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大连海洋大学原副校长冯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冯多利用担任大连海洋大学副校长、大连海洋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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