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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对郑子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单鸽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124

  本报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单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委原书记郑子记(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平市检察院依法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子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子记利用担任原长乐市副市长、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闽清县县长、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编:符燕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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