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5000元我已经收到了”
近日,乐东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盗窃案件中,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案件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5000元,收到了来自被害人的感谢。
案情回顾:
【追赃挽损】
2023年12月21日,小李被乐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判处赃款5000元由扣押机关返回被害人。
【退还赃款】
“你好,我是乐东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您追回了被盗的财物,需退还给您,请您提供......”
“骗子吧,竟然真有冒充检察官的……”
“我不是骗子,没有冒充,您......”
“骗子!”嘟嘟嘟......电话被挂断了。
“没想到退还被害人财物都不容易”,检察官无奈地笑道。
2024年3月,办案人员经多次与被害人耐心通话仍无法打消其疑虑,遂亲自前往被害人所在村委会,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办案人员与林某见面。通过详细沟通,被害人打消了顾虑,最终被盗款项得以全部返还。
“虽说退还赃款的过程比较曲折,但是能够帮助被害人将他们的血汗钱追回,这一切都值得。”该案承办检察官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案子”接轨“大民生”,近年来,乐东县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子”,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原则,以检察能动履职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机关人民司法的温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