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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鸟儿自由飞翔的天堂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四超 孙嘉慧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29

  


2023年6月1日,河南省遂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玉湖湿地公园向青少年宣讲野生动物保护。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春天来临,河南省遂平县玉湖湿地公园水草丰茂,飞鸟翔集。经过遂平县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这里的野生鸟类终于摆脱了沦为“盘中餐”的命运。

  2023年2月,玉湖湿地公园周边发生一系列非法猎捕黑水鸡等野生动物案件。遂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介入,会同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挖出吕某等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陆(水)生野生动物3万多只、涉案金额80余万元的窝案。同年5月,该院依法提起公诉。7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判处吕某等30余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另有8人作不起诉处理)。

  严惩犯罪后,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如何修复?案件线索移送至遂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官调查发现,该案具有损害生态范围广,受损野生动物种群多、数量较大,后期生态修复费用高等特点。为保证最佳生态修复效果,办案检察官决定探索多元化修复方式:协调林业部门建立“检察+林业”生态损害赔偿承诺机制,设立生态损害赔偿金账户;对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被不起诉人签署生态修复损害赔偿承诺书,向专门账户缴纳赔偿金或履行对等公益服务义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升级改造生态巡防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2023年6月5日,遂平县检察院在玉湖湿地公园对8名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向林业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林业部门围绕检察建议积极履职,加大巡查力度,设置警示牌加强宣传,将生态损害赔偿金账户内的8.2万元专款用于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大力植树造林种草。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玉湖湿地公园内黑水鸡、骨顶鸡等水鸟数量持续增加、种群不断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初步显现。

  今年3月上旬,遂平县检察院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巡查,林业保护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后,玉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又成了鸟儿们自由飞翔的天堂。”

  (刘四超 孙嘉慧)


  网编: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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