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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守护湿地 润泽心灵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45

河南省正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淮河生态保护情况。

春暖花开,河南省驻马店市滨河公园游人如织,淮河支流练江河上,黑翅长脚鹬、白鹭、野鸭或自在飞翔或泛水而游,描绘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诗意图景。然而,就在一年前,滨河公园练江河湿地还存在大量固体垃圾导致的水面污染。驻马店市检察院发现问题后,联合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练江河污染整治工作现场办公会,对水体污染问题进行治理任务分解、现场交办。经过治理,滨河公园恢复了清新面貌。

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湿地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调节功能,更是人们亲近自然、润泽心灵的诗意栖居之所。近年来,驻马店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和保护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投入湿地保护工作。两级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加强交流,合力促进湿地规范性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深挖涉湿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外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和数据共享;对内坚持‘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不断深化‘河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湿地水、土、生物等资源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驻马店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军表示。

府检联动健全巡查制度

板桥水库位于淮河支流汝河源头、驻马店市白云山脚下,作为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不仅承担着防洪重任,还兼具城市供水、灌溉、水产养殖、水力发电及旅游等多重功能,其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驻马店市民的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023年3月14日,驻马店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可能存在污染情况。办案检察官调查了解到,在一级保护区内,露天烧烤、露营、垂钓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对水源造成直接污染,还可能破坏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二级保护区内违规挖塘种藕现象时有发生,不但影响行洪安全,施肥作业很可能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排入水体,影响水质。此外,周边村民从事农业种植时,不注意废弃农药包装处理,含有农药残余的包装物被随意堆放在二级保护区内,保护区部分界标和警示标志因年久失修字迹模糊、毁损严重,无法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7月,驻马店市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邀请驻马店市水利局、板桥水库管理局、水库所在地驿城区检察院和泌阳县检察院参加,就板桥水库及其涵养区域污染问题进行共同探讨,划定职责范围、厘清存在问题、设置整改时限。同年8月,结合前期磋商结果和调查情况,驻马店市检察院向水利部门和板桥水库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查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保水源地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水利部门和板桥水库管理局立即行动,采取强化封闭管理、更新警示标志和宣传牌、开展联合执法巡查等措施,有效遏制了一级保护区内露天烧烤、露营、垂钓等行为,迅速清理了二级保护区内种植的莲藕。同时,驻马店市检察院、驿城区检察院联合板桥水库管理局及属地乡镇政府,与周边村民深入沟通,宣讲农药包装及时处理的重要性,引导村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并在二级保护区主要地段设置垃圾收集箱,方便回收废弃物。

“游客出行文明有序,水源地污染问题和泄洪隐患也逐一得到解决。”2023年底,驻马店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联合开展“回头看”,一位人民监督员欣喜地说。

跨区域协作破解执法难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迅速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非法养殖浮船、网箱及河道多处‘绝户网’已拆除完毕,河岸滩涂上的污染源也已得到清理,河段湿地生态环境和野生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3月20日,河南省确山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双河镇政府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函。

确山县双河镇淮河省级湿地公园位于淮河上游,430万平方米河滩沃土养育着两岸众生。这里河水清澈,有大面积滩涂,是一个集观光、采摘、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特色乡村旅游景区。2023年7月10日,确山县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办案团队在履职中发现,双河镇淮河湿地公园内存在私建大型浮船、私设渔网捕鱼问题。浮船上搭有生活建筑,放置网箱进行长期养殖,淮河沿岸随处可见牲畜、家禽排泄物,圈养区周边水质浑浊,一系列问题严重危害湿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发展。

办案检察官查明,利用浮船在湿地公园进行渔业养殖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系违法占用淮河水域养殖行为,但因浮船所处河段位于确山县和信阳市平桥区交界处,行政执法较为困难。确山县检察院牵头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两地水利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就湿地保护问题进行现场联合办公。检察官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固定证据,最终确定占地480平方米的浮船及网箱属平桥区管辖。然而,平桥区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准备对浮船进行拆除时,发现浮船已“漂移”到确山县管辖地界。“这些人看到确山县执法人员来了,就把船移到淮河南岸;等平桥区那边的执法人员来执法,又把船移到北岸。”当地基层干部告诉检察官。

为破解执法难题,2023年11月18日,确山县检察院与平桥区检察院召开淮河流域保护跨区域协作会议,会签《关于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履职协作机制》,以保护湿地资源、防治湿地污染、修复湿地生态和河道岸线管理保护为主要任务,凝聚起湿地保护合力。

今年1月15日,确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双河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监督当事人尽快拆除浮船、网箱并清除河岸污染源。1月16日,两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非法养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签署限期拆除浮船承诺书并按约履行。

加强整改修复自然生态

3月21日,河南省正阳县检察院与该县河长办携手开展淮河常态化巡河行动。当几尾“沙狗子”(学名沙塘鳢)被用于监测的捞网捕获时,大家都兴奋不已。检察官王宏彦高兴地说:“曾经销声匿迹的‘沙狗子’又来淮河当生态‘检测官’了。”

《正阳县志》记载,曾经的淮河水体清澈优质,正阳段河砂资源丰富。但长期以来,非法采砂船疯狂作业导致淮河正阳段桥梁基座裸露,河床深陷,弃料堆积,当地特有的、能够反映水质优劣的淮河水生物“沙狗子”难觅踪影。同时,河边公路上运砂车川流不息,使公路受损,交通事故频发,沿线群众颇有怨言。

在驻马店市检察院指导下,正阳县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深入淮河一线对非法采砂情况展开调查取证,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整改力度,修复淮河自然生态环境。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取缔非法采砂点16个,拆除河堤违法建筑20座,清除非法采砂船59艘,90余亩被非法占用的河堤内土地得到恢复。

“针对某建材厂非法占用70亩淮河沿岸滩地长达7年的案件,我院深入调查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成功监督其拆除违建、恢复河滩原貌。”正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淮河沿岸村庄调查污水排放问题,推动属地政府完善居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消除淮河水体污染隐患,赢得群众好评。

随着淮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正阳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获取案件线索14条,全部立案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性治理。为深化淮河生态保护,该院积极打造“正淮益士”检察品牌,让淮河湿地“诗与远方”的乡愁永续传承。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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