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3 浏览次数:293
(通讯员:李燕)3月22日上午,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2023年度总结表彰会。会议由副检察长黄龙仲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孜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组长吴超应邀列席会议,全院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议还对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院班子成员,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4年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依然严峻复杂、艰巨繁重。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在高质效履职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高质效履职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进政治与业务相融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环节。要围绕中心大局和检察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建安全稳定环境。要高质效履职做实为人民司法,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关注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
三是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持续正风肃纪,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要加强内部监督。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要坚持检察业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