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3 浏览次数:117
(通讯员:国艺馨)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近日,定安县检察院与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强化线索移送、深化业务协作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深入协作、全面联动,形成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探索构建在行刑衔接、执法监督、争议化解、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将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列入依法治县工作考核,进一步推进法治定安建设。
《意见》要求,一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建立会商沟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联合化解、专项监督、联合督察等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衔接。二是建立联席会商机制,针对一段时期内多发或者疑难复杂问题组织联合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专项监督工作等。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相互通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的受理、办理情况。四是针对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要同时抄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发现的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情形,可以将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意见》明确,将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检察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列入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意见》还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商定年度工作计划、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协作及组织法治宣传等工作作出规定。
下一步,定安县检察院将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法治定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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