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黄晓静、杜明芷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终结,于2024年3月8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人:王检察官 联系电话:0898-66801519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1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