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2-07 浏览次数:300
第一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在管辖区域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二)对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及对海口市辖区由基层检察院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对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海口地区涉外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三)依法对辖区内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四)对辖区内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六)负责对辖区内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院提出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建议。
(八)做好本院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搞好队伍建设,并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九)做好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和警训工作。
(十) 负责其他应当由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内设9个机关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其中合署办公有: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涉外刑事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其中合署办公有:司法警察大队)、云龙检察室。
第二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为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因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此表为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8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2.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收入总计2682.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679.31万元、上年结转2.42万元,上年结转2.4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682.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03.23万元,教育支出26.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9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8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2.6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教育支出、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103.23万元,占78.4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6.60万元,占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3.29万元,占10.1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9.96万元,占6.7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8.93万元,占3.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7.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2.11万元,主要是社保及公积金等增加;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万元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77万元,上年预算公开表中没有这一栏,没有可比性;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5.97万元,比上年减少229.22万元。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05万元,因疫情解封后,各业务部门培训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5.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的空编没有到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63万元,比上年增加58.68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充往年缺口;其他优抚支出2.0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导致今年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98.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导致今年增加。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15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38万元、津贴补贴376.23万元、奖金332.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4万元、住房公积金98.93万元、医疗费6.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78万元、邮电费8.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3万元、生活补助2.05万元、奖励金0.48万元。
公用经费341.8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万元、办公费25.03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5.82元、电费41.57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物业管理费83.14万元、差旅费28.91万元、维修(护)费10.0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16.82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5.0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79万元、其他交通费1.20万元、专用材料3.40万元、生活补助10.8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97万元、办公购置费4.97万元。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2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3.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购置。公务车保有量11辆,现有公务用车10辆,空编1辆;公务接待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是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2682.00万元。
七、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682.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2万元,占0.09%;经费拨款收入2679.58万元,占99.9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0.27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有所增加。
八、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68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6万元,占80.51%;项目支出522.74万元,占19.4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50万元,主要是上年申请购买公务用车2辆资金增加,本年没有这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1.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空编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1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82.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执法办案项目,预算安排181.77万元,主要用于对本辖区行使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本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各项举报和赔偿事项。负责我院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绩效目标是审查逮捕案件数300件以上 ;审查起诉案件数300件以上 ;立案监督数10件以上;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90%以上;办案用固定资产配套产品维修费15万元以上。
2.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13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业务及综合事务开支。绩效目标是、“两微一端”信息及时发布,发表数达4000篇,其中原创200篇;落实检察业务宣传工作,加大宣传覆盖面,覆盖率达90%;及时购买行政用办公用品10次,金额6万元以上;办公设备维修合格率100%。
3.两房(庭)及装备更新维护项目,预算安排87.60万元,主要用于及时开展两房的日常维修维护和办案设备的更新及维护。绩效目标是大楼维修次数大于等于2次;维修后使用年限大于等于2年;办公办案环境满意度大于90%;购买业务部门资产5万元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检察机关业务发展需要单独设置的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附:1、预算公开表。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