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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廖树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465

本院已于2024年1月25日受理儋州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廖树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公告通知各被害人(名单附后)。

本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拨打联系电话或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东54号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邮编:571700。

联系人:检  察  官:蔡敷隆

书  记  员:王东杰

办公室电话:(0898)23885903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5日

 

 

郑兴道、陈世英、张建喜、张炳泷、吴国安、林树姣、张昌花、麦作家、麦耀济、郭桂丰、羊桃妍、羊土梅、黎传湾、符显富、王学科、符二新、羊三女、张卓阳、麦龙文、谢永康、张二养、张其贤、张炳永、吴文斌、张方乾、张景贤、张其和、张建志、张茂全、符定楼、羊金联、谢承学、林鸿勇、许壮国、蔡景带、陈秋逢、陈桂乾、林有玲、黎秀年、林二花、陈秀菊、陈有章、王冬楼、陈永盛、黎开培、谢新兰、陈明联、许汉坚、张其玉、陈日福、林道光、林如桔、童二女、羊剑锋、陈冠扬、林生培、黎文廖、唐用棉、陈日勇、陈秋桂、陈逢欢、吴娥女、谢梅秋、王琼娥、谢尚联、陈义妃、陈精权、陈长女、陈日文、万高标、许锡平、陈日新、陈彩川、黄联侬、陈赞秋、黎夏枢、朱桌元、许明华、黎开达、陈冠天、谢允妍、陈秋梅、谢晏波、陈冠娇、林三波、陈俊娟、陈俊美、李大琼、黄长江、羊玉妍、羊玉彩、陈二石、唐寿宣、羊仁虎、王九宏、陈杰松、林小尾、刘初定、庄恢义、陈劝波、王万月、林如武、王锦娥103名被害人


  网编: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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