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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4999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HW2023005HNJY2023【07】

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审讯主机5台、视频平台1台、存储阵列1套、摄像机10台、电源适配器 10个、时间温湿度屏5台、高保真拾音器10台、UPS1套、交换机1台、音频主机5台、全景摄像机 6台、电脑 5台、电视1台、解码器1台、对讲5套、报警5套、布线及管材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数量及分包:项目本身;一批,不转包、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付合同标的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上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也可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谈判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介绍信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11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11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LHW2023005HNJY2023【07】;

2.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改造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90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339000.00元(人民币)(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审讯主机5台、视频平台1台、存储阵列1套、摄像机10台、电源适配器 10个、时间温湿度屏5台、高保真拾音器10台、UPS1套、交换机1台、音频主机5台、全景摄像机 6台、电脑 5台、电视1台、解码器1台、对讲5套、报警5套、布线及管材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6.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3.数量及分包:项目本身;一批,不转包、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付合同标的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上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也可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谈判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介绍信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11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一号楼11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海南省天涯正义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保证金的支付形式:银行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        

联系方式:方先生0898-65315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建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            

联系方式:王纯赛0898-65819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纯赛

电 话:  0898-65819810



网站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311/t20231129_21173194.htm

  网编:省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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