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2546
一、采购询价内容
建设单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全院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199600.25元(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的报价)
二、项目要求
请有意向的项目供应商发送邮件hkqsjcjs@163.com以获得项目详细信息;
项目通过竞价方式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三、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1.7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二)出具报价函,按照报价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无效。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
四、竞价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0898-65785808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3-1号琼山区人民检察院
六、其他
供应商应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发现虚假文件视为故意,我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再与该公司及该公司法人和法人有经济关系的任何单位发生经济往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