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时报》(2023年06月01日T01版版面图)
“从为海南自贸港培养未来高素质接班人出发,着力以法治护佑孩子更好成长。”1月1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表示。
2月13日,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推进落实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切实以检察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落地落实。
法佑成长,检护未来。近年来,海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跟自贸港建设的步伐,未检工作发展更加迅猛,各项业务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周华介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治。为有力震慑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省检察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态度。
对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以司法温度促其改恶向善;对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绝不一味纵容,坚决依法惩治,将“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位。不论是依法严肃追究还是宽缓处理,都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综合运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观护教育等手段,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帮助1670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顺利就业。
文昌市检察院联合文昌市公安局对2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训诫暨家庭教育指导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省检察院推动建立以宣传“强制报告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制度和以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员工承诺书”制度,建立校园侵害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报告”“一案一评查”的管控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针对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招聘、接待未成年人,住宿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加大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解决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难点痛点问题。
用温情护航成长、用爱心照亮未来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宗旨。为提升侦查取证质效、及时救助涉案未成年人,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
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一站式”工作室,询问室模拟家居环境,氛围温馨。在咨询室安排心理咨询师,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的视频传送,评估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状况,实时给予办案人员询问的建议等。
海口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让孩子们了解沙盘游戏
“‘一站式’办案,是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害人多元救助机制的一个体现。”周华介绍说,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29个集询(讯)问、听证、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实现诉讼办案与保护救助的双同步。
此外,为了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检察机关根据未成年被害人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发放救助金、进行心理救助、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生活安置、帮助重返学校等救助工作。
例如,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屯大侠未检分队”小程序平台,联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收集工作,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及时开展综合救助,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为192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金308.65万元,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1736次。
针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等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凝共识聚合力,与各方携手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其中,选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互动体验式教育、拓宽法治宣传渠道等举措,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全省检察机关共选派483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预防犯罪等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基地建设,2022年以来,通过在法治教育基地进行案例讲解、法治问答、法治情景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互动体验式法治宣讲505场。
省检察院针对农村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缺失问题,制定《海南省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方案》,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向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均衡配置优质法治教育资源。
定安县检察院干警杜家颖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与学生互动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的良好基础上,持续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3812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105万余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情况,琼海、万宁、东方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稳步推进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推动学校“防性侵教育”工作常态化和全覆盖。
省检察院积极参与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司法”“家庭”“教育”“社会”四大防护行动提出具体措施,为更优检察履职助力做实做好“护苗”专项行动提供保障。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周华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统筹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多举措推进“护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