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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莹:人称江西检察版“法医秦明”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荣松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2552

李莹(右)运用专业软件对医学影像片进行分析比对。

李莹在该院公益诉讼快检室进行水质快速检测。

从检10年间,李莹先后办理法医案件近千件,指导他人办案4000余件,交出了江西省检察机关年办案量第一的成绩单。李莹也因此被称为江西检察版“法医秦明”。

初入检察队伍,李莹便承担起法医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在工作中,李莹努力还原案件真相。在鉴定一起故意杀人案证据材料时,她对致伤工具能否形成死者体表损伤存疑,经认真查看尸检照片、细心比对损伤形态,发现死者多处头皮创口呈“创缘不齐、创角钝,有擦伤”状,而原鉴定书中的鉴定意见却为“致伤工具为易于挥动、刃口较长的铁质锐器”。她主动与原鉴定机构联系,引导办案人员再次进行勘查、讯问,最终起获作案工具,避免了因错误认定作案工具而酿成错案。

“莹姐,有个伤情鉴定向您请教……”每次向李莹咨询技术问题、讨论案情时,同事总能感受到她对检察法医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李莹结合案件特性,辅助检察官列好涉案专业技术问题询问提纲,补强关键证据。在协助办理一起涉黑案时,李莹发现案件材料中缺失死亡方式论述说明这一关键证据,随即建议办案检察官就“机械性窒息暴力作用方式”再次询问原鉴定人,锁牢证据链,该笔录成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反击被告人翻供的有力证据。

某服刑人员死亡后,家属不相信监控视频中死者曾用后脑猛烈撞击铁床架的事实。李莹在尸检前接待死者家属,认真倾听诉求、耐心答疑解惑,并邀请其共同见证解剖过程。最终,死者家属接受了鉴定意见。

光阴流转,李莹已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成长为优秀法医,不变的是,她对正义的坚守、对真相的追寻。她深知用刀和笔写下的不仅是一张张法医鉴定书,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本报通讯员刘荣松)


  网编:林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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