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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儿童面临无人照管局面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310

内蒙古宁城:对涉案未成年人全面帮扶传递司法温暖郝志强

  本报讯(通讯员郝志强)“要维持小东的基本生活,除了司法救助金之外,还需要有社会责任担当的爱心企业和公益组织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救助。”

  “为了做好后续工作,我们还需要跟踪了解小东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并监督这笔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

  日前,一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举行。宁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来自宁城县妇联、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民政局等多部门的代表作为听证员,对小东(化名)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今年6月,宁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夫妻且育有一个9岁的男孩小东,案发后,还在读小学二年级的小东处于无人照管的状态。

  该院获知线索后,迅速成立司法救助办案小组,对小东进行全面帮扶。司法救助办案小组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小东生活十分困难、学习成绩下滑,唯一能够暂时照顾孩子的人是小东的伯父,但他已年逾花甲、疾病缠身,因此,小东只能被暂时寄养在养老院。

  对此,宁城县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会上,各位听证员对小东下一步的人身安全、生活学习以及救助金的保管和使用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小东的情况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后,宁城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小东申请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目前该笔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并由小东所在村的村委会代为保管。同时,宁城县检察院、民政部门和村委会三方还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对于各项花销逐一登记和监管,确保能够专款专用、落到实处。“今后我们还会开展不定期的跟踪回访,对小东进行持续有效的心理疏导,帮助他走出心理阴影、健康快乐地成长。”宁城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郭向东说道。


  网编:王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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