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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为民】万宁市检察院召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推进会暨家庭教育指导会

    作者:李玉、黄芳菲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1020

 为引导未成年人及家长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纠正罪错未成年人行为。6月10日,万宁市检察院召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推进会暨家庭教育指导会,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欧阳轶群到会指导,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市妇联、市教育局、万城镇中学、后安中学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工作推进会现场

在工作推进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关于校园欺凌的视频,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市教育局、镇初级中学代表分别就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事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同时,该院召开训诫会及亲职教育法治课,对一起涉校园欺凌案中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并开展亲职教育。
 

训诫会上,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洪亮严厉指出罪错未成人的行为性质、行为后果、社会危害等,告诫他们要慎重交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

万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慧向未成年人分析不良行为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受训诫未成年人进行宣誓并认真在《检察警醒书》上签名,承诺今后以此为戒,知错改错,远离犯罪
 
训诫会结束后,杨慧为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上了一堂亲职教育法治课。课上,杨慧通过案例分析,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行使权利,强调家庭教育重在未成年人明事理、受法律,做好道德教育。
 
“家长要多与学校联系,对孩子的行为表现就会有更全面认识,通过家校合作,共同提高孩子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杨慧建议家长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多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对孩子做好正向引导。
 
为了更好引导家长对自身角色的正确认识,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配合的工作,法治课结束后,该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事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会现场

在家庭教育指导会上,欧阳轶群和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从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对家长进行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倡导家长用正确的行动、方法去教育引导孩子。
 

家长们纷纷表示已经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回家之后会加强对孩子的关注,也会努力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管教工作,避免孩子误入歧途

 

  网编: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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