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娇娇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35781
据悉,山海高速某路段排水口因防护不当,降雨雨水倒灌冲刷沙泥导致4家农户田地种植物受到不同程度损害,引发农户与山海高速路某部产生损害赔偿纠纷。为妥善解决这4起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扩大,我院响水检察室干警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广泛的调查走访,先后联系当事人及山海高速路某部负责人共同参与调解工作。雨水倒灌冲刷沙泥分别对农户黄某甲、黄某乙种植的黄秋葵田地、农户陈某丙水田种植的花生、番薯和农户黄某丁种植的槟榔造成损毁。在调解过程中,响水检察室干警联合司法所,及时逐一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议,表明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态度,调解会上农户们因积怨原因,言词激烈,双方各自争辩,气氛紧张。
我院响水检察室干警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始终保持解调的公平、公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安抚农户情绪,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说明本次矛盾纠纷系天气原因并非人为造成的,双方应各退一步,相互理解。一方面与山海高速某部负责人依据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结合社会经验,商讨解决意见。
经过大量细致的说服劝导,明法析理,施工方表示将会对各农户做好相应的赔偿,按照海南省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赔偿给4家农户损失共计5907.5元,并修建好挡土墙以及水沟,避免再因下雨导致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最终农户们对纠纷调解结果表示认可,愿意与山海高速某部达成和解,自愿签订协调解协议书。
下一步,我院响水检察室将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立足检司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用法用理用情调处每一件民事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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