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3765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98-83311390或12309(接语音提示操作)(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2.举报邮箱:lingshui_jcy@163.com
3.举报信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大门外侧。
4.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海南省陵水县椰林南干道人民检察院12309接访大厅;收件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条线;邮政编码:572400。
5.海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驻点指导组举报电话:0898-83322059;邮寄地址:陵水县信访局;电子邮箱:lingshuisaoheiban@163.com
6.举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若有线索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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