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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7月 海南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1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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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4633人,同比下降31.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237人,同比下降10.6%,不捕率为21.1%,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7518人,同比上升1%;决定不起诉1350人,同比上升77.4%,不起诉率为15.2%,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67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77.8%。

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779人,同比上升74.7%。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665人,同比上升71.4%,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85.4%。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12件;批准和决定逮捕88人,占审结数的84.6%,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5.7个百分点。

对移送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10人,占需办理案件的82.1%,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0.4个百分点。其中,决定起诉104人,占审结数94.5%,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2.7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5个罪名,以诈骗罪为主,受理提请批准逮捕69人,占涉疫防控案件受理总数的67%;受理移送起诉74人,占50%。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6人、受理移送起诉5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1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25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1.立案监督。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10件,同比上升49.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75件,占监督数的77.9%,同比增加6.4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移送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起诉同案犯104人,同比分别下降62.7%、11.1%。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73件次,同比上升37.1%,已纠正27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4%,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86件,同比上升34.4%,法院同期审结4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9件,占审结总数的67.4%,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次,同比上升87.5%,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9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60%,同比下降27.5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2人,同比下降89.1%;同期已纠正36人,占提出数的112.5%。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2件,同比下降41.8%;同期已纠正27件,占提出数的84.4%。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6人,同比上升1.4倍;同期已纠正50人,占提出数的75.8%。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件,同比下降68.4%;同期已纠正2件,占提出数的33.3%。对超期羁押,书面提出纠正6人,同比上升5倍;同期已纠正6人,占提出数的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3人,同比上升62.5%,起诉9人,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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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91件,同比下降1.5%。同期审结305件,同比下降7.6%。提出抗诉36件,同比上升1.4倍,法院同期审结47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45件,占审结数的95.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去年同期为0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23.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3件,同比上升53.6%。同期审结39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同比上升36.8%,占审结数的66.7%。法院同期采纳22件,占提出数的84.6%。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2件,同比上升48.6%。同期审结46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76.9%,占审结数的50%。法院同期采纳19件,占提出数的82.6%。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去年同期为0件。

03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70件,同比下降7.9%。同期审结32件,同比下降4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为0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1件,为再审后改判。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件,同比上升1倍。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5件,同比上升4倍。同期审结17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上升2.5倍,占审结数的82.4%。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4.3%。

04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606件,同比下18.4%。立案468件,同比下降29.8%,占受理总数的76.3%,其中民事类立案40件,同比上升4.7倍,行政类立案428件,同比下降35.2%。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89件,同比下降34%。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1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8%;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8件,同比下降39.2%,占9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84件,占7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6件,占14.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3件,占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0.5%;其他领域34件,占8.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8件,同比上升5倍,占立案数的3.8%,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6件,同比上升4.3倍,占提起数的88.9%;行政公益诉讼2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提起数的11.1%。

2020年1至7月,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4件,均为判决支持,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四)办案效果

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154.957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301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97家;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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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05人,同比下降16.9%,不捕153人,不捕率为33.4%,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2.3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94人,同比下降23.4%。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63人,同比下降1.4%,不起诉134人,不起诉率2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1.8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45人,同比上升11%。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326次,同比上升56%;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26件,同比上升2.5倍;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30件,同比上升14倍;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48次,同比下降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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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929件,同比下降13.7%;受理刑事赔偿申请8件,同比下降33.3%,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8件,同比上升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06件,同比上升26.2%,提起救助108件,同比上升30.1%,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10人,同比下降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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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51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49人;受理移送起诉黑恶犯罪1608人,决定起诉1055人。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4人,起诉6人。

(二)打击毒品犯罪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570人,同比下降63.1%,批准和决定逮捕470人,同比下降67.4%。共受理移送起诉毒品类犯罪嫌疑人622人,同比下降64.5%,起诉733人,同比下降55.9%。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669人,同比下降57.5%,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91.3%;容留他人吸毒57人,同比下降27.8%,占7.8%。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59人,起诉82人;对涉“套路贷”犯罪逮捕2人,起诉10人;对“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5人。

对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1人,起诉3人;对25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济,发放救助金39.4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27人,起诉455人,同比分别下降56.4%,上升37%。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3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92人,起诉216人,同比分别下降8%,上升1.1倍。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63件,其中,检察长办理的占1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7%。所办案件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3人次。其中,县区院46人次;分市院11人次;省级院6人次。

检察长列席3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7.1%;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7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2.9%。

  网编: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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