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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4    浏览次数:2041

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文件之二十三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澄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  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澄迈实施“三县三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3人,已起诉10人。依法以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经营罪向县法院起诉以王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坚持“破网打伞”1,深挖涉黑涉恶案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23条。坚持“打财断血”2,向法院移送涉案财物480万元、房产9套。强化法律监督,追加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4人,均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廖忠仕等人涉恶案判决刑期计算错误的情形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已作出改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助力社会治理,结合办理的王川福等人涉恶案,向公安机关提出加强对农村“公期”期间赌场泛滥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检察建议。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62件532人,件数同比下降2.7%、人数同比上升8.4%,起诉362件49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4%、22.6%,移送一分院审查起诉39件105人,件数同比下降7.1%、人数同比上升52.2%,没有无罪判决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93人,起诉71人;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4人,起诉8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5人。积极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批捕毒品犯罪193人,起诉230人。办理公安部督办案件1件,依法将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4人。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8人、不起诉12人,关护帮教13人,封存21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认真落实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措施,为家庭困难的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的沟通协作,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3推进会,采取积极措施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积极送法进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29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4,批捕涉嫌销售假药犯罪3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4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针对我县2家餐饮类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广告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依法对4家公司作出行政罚款15万余元。开展“公益防控”5专项行动,与县相关部门组成防治“非洲猪瘟”疫情联合检查小组,检查生猪肉采购、泔水回收等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维护民生民利。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处理来信来电来访109件169人,对所有涉检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扎实做好敏感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没有发生涉检群体访、进京访等非正常信访活动。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85件,参与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纠纷11件,为4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1000余人次,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新担当新作为
紧密围绕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澄迈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
助力打造优良发展环境。全年批捕涉嫌销售假药、非法经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6人,起诉18人,同比分别上升225%、350%。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对县监委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已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开展打击“两违”及清理违规小别墅专项行动6,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监督拆除违法建筑物3878平方米,为规范全县土地使用秩序作出积极努力。
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派驻金马现代物流中心检察工作站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派驻检察工作站干警参与项目协调会22次,主动走访新加坡淡马锡丰树集团金马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小松销售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12次。积极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助金马物流中心对园区重点项目拟选址地块,违法种植风景苗木的保护性清表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轻装上阵”。设立派驻华盛环保建材产业省级项目检察工作站、派驻澄迈福山油田增储上产项目检察工作站,畅通服务渠道,为企业项目提供法律咨询13次,着力提高检察服务水平。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保护民营经济16条措施7,批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犯罪12人,起诉16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批捕长期非法扰乱海南铂锐矿业有限公司合法采矿和华盛水泥厂异地技改项目的9名犯罪嫌疑人,为企业发展排除干扰。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民营企业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6人。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建立“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零距离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响应县委号召,选派5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号召党员干警在脱贫攻坚战中锤炼党性,18名检察干警作为帮扶责任人,全力协助落实各项扶贫任务。组织干警参加县内消费扶贫活动,领导干部积极为基层联系点办实事,协调有关单位向定点帮扶村委会投入扶贫资金10万元,同时,我院申请调整预算,向定点帮扶村委会拨款扶贫资金8万元。
三、做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双赢多赢共赢中传递新时代检察温度。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1件,同比上升24.6%;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纠正违法26件次,同比上升23.8%;纠正漏捕漏诉14人,同比上升7.7%。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以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等问题为监督重点,提出刑事抗诉5件,同比上升66.7%,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5件。
做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年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2份,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4份。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24份,22份被办案机关采纳。加强对久押不决情况监督,经多次催办,被羁押5年之久的聂某根被执行取保候审。严打“牢头狱霸”,督促看守所处理“牢头狱霸”苗头性倾向8起。全力做好建国70周年特赦检察监督工作8,共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17份,收到法院裁定17份,确保了特赦工作的顺利完成。
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9件,同比上升350%,其中,办理的王某红、王某跃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是今年以来全省基层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例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份;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同比上升200%。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办案数实现零的突破,全年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6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发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4份,现均已回函。行政检察案件线索受理数、办案数、发出检察建议书和回函数量同比均上升100%。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0件,同比上升18.42%;立案62件,同比上升63.16%,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份,已回函59份。依托“增绿护蓝·公益诉讼”9、“守护海洋”10、“生态环保”11等专项行动,督促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林地、耕地71.25亩,督促追缴水资源费392万、生态修复费99万,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300余吨、修复水域51亩,督促5家畜禽养殖企业完善整改污水排放设施,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4个,办理非法采砂、养殖场尾水排放污染环境可能损害社会公益案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恢复生态面积701亩,保护好澄迈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出加强检察领域改革,大力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85%以上人员编制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抓紧抓实领导干部办案相关要求,院领导带头办案187件。做好检察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完成8名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3名检察官助理和16名聘用制书记员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细化员额检察官进退留转程序及要求,规范和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配合省院选拔6名检察官,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五局一部调整为6个业务部门和2个行政部门,优化办案力量配置,提升办案效率。结合我县实际,设立第五检察部专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2办理案件206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率的53.09%,提出量刑建议232人,法院采纳率96.56%。办案平均用时由30.2天缩短到26.8天,办案效率提升11.3%。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善智慧办案系统,建设完成了检察工作网,按照省院要求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13试点工作;完善智慧服务系统,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队伍建设总要求,注重严管厚爱,提升综合素质,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动作”。深入剖析问题,班子结合查摆的问题清单制定71条整改措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通过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讲专题党课等形式,激励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担当。主题教育以来,我院共开展9次专题学习研讨,领导干部上讲台专题党课3次,深入一线走访10次,帮助解决基层问题2个。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分层分类组织干警参加检察系统各类培训34期540人次,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先后抽调9名干部到省院及其他单位协助参与办案、选派1名员额检察官到河南省洛阳自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挂职交流学习。坚持以案代训,要求非刑检部门的检察官全程参与办理刑事案件,提升履职本领。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提醒23人次,各部门负责人共开展谈话提醒36人次,保持了全体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举报、零处理记录。以省院巡视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省院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42条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有序推进整改并长期坚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到永发镇南轩村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牢廉洁自律的底线。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干警参与网评、案件信息发布、投稿等行为,抓牢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守正创新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代表委员、劳动模范参加检察开放日54人次;重视代表意见办理,答复“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50余件。举办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和典型案例。深化“阳光检察”,接待律师阅卷141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384篇、案件程序性信息654件。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获国家级表彰3次,省级表彰7次,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联合拍摄的公益诉讼题材微电影《老树》,在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荣获“十大微电影”奖,在第七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上荣获“最佳作品奖”。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澄迈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二是检察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等新需要,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有不充分、不平衡的地方。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省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以赴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要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扎实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把案件质量关,重拳“破伞打网”。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在保障经济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稳妥办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领域找准短板、主动作为,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品牌。
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14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全面提升诉讼监督的质量、效率、公信力。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四要在推进检察改革上迈出新步伐。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协调沟通,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机制。
五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业务交流、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澄迈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网编: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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