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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7    浏览次数: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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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研究制定的检察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结合本市党委中心工作,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由本院直接办理或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依法对辖区内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依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二)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配合省人民检察院,协同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本院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组织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院检察官进行等级评定和晋升、考核、调配,对本院其他检察人员进行考核、调配、任免。

  (十五)负责本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白马井检察室、木棠检察室、雅星检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为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为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表,此表内容因涉密,不予公开,故显示为空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52.5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452.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452.5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452.5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97.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7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9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897.57万元,占8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3万元,占5.03%;卫生健康支出234.31万元,占6.79%;住房保障支出146.95万元,占4.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2020年预算数为2897.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9.32万元,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8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调整,单位离休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8.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职工养老缴费基数减少,导致基本养老保险预算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4.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3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三、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2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2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省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报的出国计划及安排,2020年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是出国培训团组: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1人,天数15天,内容是进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检察官专业化培训机制研究培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该国有关检察制度,厘清司法责任制改革及检察官专业化培养方面的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体制和检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奠定基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7.8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预计40批次,人数约260人。

  (二)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3452.56万元。

  七、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34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2.56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八、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34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17万元,占76.06%;项目支出826.39万元,占23.9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82万元,主要是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相应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经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28.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60.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保障离休人员的离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人员的补助。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经费。

  十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website/NewUpload/0054/20200217/202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网编: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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