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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

来源: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12-08    浏览次数:28966

      126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就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落实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介绍。法制日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此次发布会采取

网络同步直播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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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文红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确立背景、重要意义,以及检察机关在推进该制度适用中的任务和定位进行介绍。


 


      崔文红副检察长强调,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诉讼制度现代化的体现和要求,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改革举措。


 


      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宇翔就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介绍,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美兰区检察院把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多维度、多层面推动该项工作开展,确保落实效果。20196月至201911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达356人,适用比例从11.17%提升至6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大幅度提升。今年11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70.59%,在12月份,该院将继续狠抓落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步提升。

 

记者提问

Q: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罪名的范围?

A: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没有罪名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不予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Q: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如何启动?

A:司法办案机关应当依职权在每一个诉讼阶段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法律后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阐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刑事处罚,在量刑上可以从宽,在程序上可以从简的法律后果,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在每一个诉讼阶段都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请求。

 

Q:如何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合法性?

A:我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会提前联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通知值班律师)到场参与认罪认罚协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并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值班律师对于定罪量刑、诉讼程序适用等内容的意见,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及合法性。

 

      下一步,美兰区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网编: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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