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拆迁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演丰镇边海村委会龙江村海边有两栋违法建筑,修建在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海岸带陆域不足100米范围内,无任何规划报建手续,严重破坏海岸带生态环境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海口市美兰区城管局于虽然于2017年5月8日对该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自行拆除,但并未有效制止该违法行为,致使两栋违法建筑修建完工,且在自行拆除公告期满后,也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拆除和清理违法建筑,导致海岸带生态环境一直处于受侵害状态。
诉前程序
2017年11月24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城管局和演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两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通过依法拆除涉案违法建筑以及其他措施,确保被破坏的海岸带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岸带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海岸带生态环境资源。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拆迁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口市美兰区政府于2017年12月1日,组织城管、镇政府等多个职能部门对该两栋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违建房屋面积共1534平方米,并将周边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受损海岸带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① 拆迁前
② 拆迁后
文 | 朱璇 林芯
编辑 | 张淦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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