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坚持“三多一精”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注重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和落实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成功追回在瓜菜大棚建设中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72.91万元,挽回国有财产的损失,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深挖涉及国有财产案件,更多发现线索
针对屯昌县存在国有资产保护力度不够,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如在审查原渎职侵权局办理的县农业局王某、曾某某玩忽职守案中,发现程某阳非法套取大棚建设补贴款未被追回的线索。在2012年期间,屯昌绿之洲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不符合建设标准低档型(不属于政府补贴之列)的蔬菜大棚冒充中高档型蔬菜大棚,申领大棚建设补贴款,并通过重复申领的方式,非法套取瓜菜设施大棚建设补贴款72.91万元未被追回。县农业局、财政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追缴回涉案当事人程某阳非法套取的国家资金,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该院针对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问题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开展了诉前程序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采取与责任单位召开会议、个别约谈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追缴被套取资金工作的力度。责任单位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十分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决心解决这块多年难啃的“硬骨头”。该院民行部门干警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开展追缴工作,多次上门找到程某阳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其认识到不退还非法套取资金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法律震慑和思想教育下,近日,程某阳向县农业局退还非法套取的瓜菜大棚资金72.91万元。县农业局的领导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如果没有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这笔被套取的国家资金就无法追回,如今多年来无法解决老大难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继续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力度
该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做到及时、准确立案,有效、公正办案,以国有财产保护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抓手,确保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能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怠于履职造成被骗取的国家养老保险基金29.36万元尚未被追回,该院已开展了检察建议工作,正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另发现一宗涉及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由于公职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00多万元的线索,现正在开展对该线索调查取证工作。该院将继续加大对国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争取在保护国有财产工作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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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吴清
编辑丨谭菁 丁紫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