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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次数:2076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 3

  (三)支出决算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对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侦查,具体包括对贪污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以及法律赋予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检察事务保障局、政治监察部、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检察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业务管理局、公诉局、云龙检察室构成部门本级。

   2.没有下属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776.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 (减少)354.82万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4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8万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04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9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01万元,占67.09%;项目支出820.99万元,占32.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752.8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81.1万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4万元,下降5.5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8.78万元,占82.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1万元,占5.27%;住房保障(类)支出120.08万元,占4.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78.88万元,占7.1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1.1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

  年初预算为185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检察支出有所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年初预算为14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调动,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了上一年度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调动,住房公积金实际发放金额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96万元,支出决算为8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2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增加;二是办案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1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19万元,增长2.6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0个,来宾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40.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院共组织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事务”等两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0.45万元。该项目已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标准,实现了预期成效。该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我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42.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科学合理、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我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成效。整体支出总和评价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绩效目标设定时,未能综合考虑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所涉金额达到大案率的客观因素,造成该效果指标无法根据设定的目标进行准确评价。

   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见性较差,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项目实施、使得某些费用的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二是项目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管理制度要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有利于促进各类综合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二是不断完善管理的规范性。

   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215.51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31.97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长。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1919.3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970.36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949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




综合事务绩效自评价表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绩效自评表.pdf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决算报表.xls

  网编: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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