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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部分招录名额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次数:8969

  2018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已发布,为做好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和方言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各职位按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须通过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具体时间请咨询各招录单位)。

  地点:见附件2。

  有方言限制要求的职位,由各招录单位自行组织测试。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户籍限制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

  (4)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工作性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证明。

  (5)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报考人员本人,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各级院组织人事部门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准考证相片处盖章。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可先传真后邮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核减招录名额情况

  按《2018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共需核减招录名额10个(见附件3)。

  六、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65332414(传真)

  附件:1.2018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18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表

               3.2018年度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核减职位表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8年7月20日

  网编: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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