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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2783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27日在文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4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被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锦山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积极参与平安文昌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有力的途径和手段。强化治安防范,推进平安建设;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和谐社会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4人、提起公诉566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209人。重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海南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全年共批准逮捕4件4人、提起公诉20件26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建立了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从机制上保障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共依法不批捕24件35人,不起诉16件18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并以此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全年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件7人。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做到了惩治、教育、挽救并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5人,犯罪记录封存6件8人。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共在6所中小学举行法制讲座6场,受教育中小学生达30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注民生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文明接待室等窗口建设。全年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25件,接待群众来访128人次,集体访5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办案责任制,综合运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等方式办理案件,依法及时公正解决群众诉求。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妥善运用信访事项导入机制有效化解龙楼镇硬土村村民因选举后新旧小组班子一直无法完成账务交接工作而引发的长达一年的闹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超强台风“威尔逊”、“海鸥”过后,及时派出3个工作组前往受灾最严重的乡镇进行灾后重建及灾后款物发放监督工作,及时受理灾民提出的信访事项,共劝返17批因误解政府发放不公而到镇政府喧哗的群众,并对上万名群众进行普法,确保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年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7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罗保铭书记关于“检察系统是查办职务犯罪主力军”的重要指示,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利剑”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大案13件14人,件、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5.7%和40%,大案率92.8%;查办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8人(其中正科干部6人,副科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314万元。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态势强劲。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共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有力震慑了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突出查办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贪污贿赂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分别查办了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黄循成贪污受贿147.48万元、文昌市东郊镇原书记林芝富受贿88万元、文昌市文教镇原书记邢诒艳受贿87万元等大要案,顺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取得了较好成效。

  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触角作用,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对全市支农惠农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集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处了市农业局原局长符史军等4人瓜棚补贴领域滥用职权案件。该案的办理,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为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棚瓜菜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奠定基础,取得较好的办案成效。另外,在查办瓜棚补贴领域渎职案件中,发现涉嫌诈骗2件2人,移送市公安局查处,有效维护了文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进乡村”活动,分别在抱罗、潭牛、翁田等乡镇开展村民小组组长专题预防讲座8场,受教育人数1055人,提出检察建议19份,帮助7个村民小组完善规章制度17项。创新开展“同步预防”,全年共在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上预防教育课24场,对300多名重大项目指挥部的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80余次。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共受理了977家单位、1939人次的查询申请,查出1家企业、1名个人有行贿记录,全力为文昌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积极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先后走访了我市29个单位、23个村庄和62家农户,有效推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涉农项目阳光推进。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全年共追捕、追诉漏犯18人,追诉漏罪12件,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2份,促进刑事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公安派出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文昌市森林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烟草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近年来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2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追求对刑事被害人、被告人、社会的公平公正,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同时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工作中通过完善量刑建议,对326人提出量刑建议,将实体监督从审判后的监督转为审判前,在量刑建议时力求做到罚当其罪。

  加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全面履行羁押期限检察监督职责,加大羁押期限预警力度,全年共向市公安局、法院和司法局等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书2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函3份;向市看守所发出预警督促函81份,涉及在押人员700人。积极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完成对辖区17个乡镇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并与330名监外执行人员及其亲属谈话,针对市法院在交付执行方面存在未及时交付的问题,向市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民行检察工作格局,开展民事行政案件审判违法及执行活动监督,并针对9件案件提出2份检察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对申请理由相同、数量较多的民事执行申请监督案件,加强总结梳理,深入分析研究,共对市法院8宗执行案件进行类案监督。针对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办理翁田镇下山村村民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不当履行职责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四、依法延伸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文昌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努力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实效。

  服务大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发生在重大项目内的普通刑事案件,每月定期到项目指挥部及工地进行走访,共走访130余次,对发生在重大项目工地的12宗普通刑事案件开展专项的立案监督检查。妥善化解大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向重大项目拆迁安置户发放检民联系卡,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维稳动态信息,共化解矛盾纠纷30余次。针对文昌航天发射中心安置区住户反映安置房质量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449户安置房质量问题。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创建全省首个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基地,先后制定了《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未成年人爱心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了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的规范性及统一性。创新帮防,实现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多样化,为龙楼中学、锦山中学设立“法律图书角”,分别给两所中学捐赠法律书籍600余册。延伸关爱,实现未成年人防护帮教特色化,探索建立了辍学离校法制普及制度、走访回访制度、约束引导制度,为203名辍学未成年人建立“未成年人数据库”。加强对受行政处罚辍学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共举办了4期“法律讲堂”,23名受到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受到专题教育,实现无一人重新犯罪或违法。

  切实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把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群众幸福感的过程。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湖山水库内非法养鸭场造成饮水源污染问题进行整治。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高发的趋势,龙楼检察室加强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检调对接”工作,共为150余名民工讨回60万元工资。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好结对扶贫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筹集帮扶资金16万余元,为5个帮扶对象建造或维修了房屋,为村民筹建1.8公里的水泥村路。

  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执法工作作风。一是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上党课、专题学习、专家授课、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向周经发同志学习我们怎么做”等活动形式,引导干警坚定信念,筑牢为民宗旨,永葆忠诚本色。二是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农村6次,走访8个乡镇40个村庄,面对面真诚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公安、法院、边防、司法等10个单位征求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及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6条,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高质量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建立健全了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等40余项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作风方面的新变化。

  着力推进人才培养和管理,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全面推进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共组织干警参加培训50期,培训干警532人次。强化检察信息和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检察课题研究、案例研讨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检察信息、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均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全年共17名干警获得省市级奖励。组织干警参加案件管理系统培训,办案流程管理、预警监督、质量考核均实现网络化,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注重规范化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教育、管理,落实“不应为”的思想防线、“不能为”的监督防线、“不敢为”的监督防线。开设“网上廉政文化园”,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渠道,实现“网上学廉”,点击率达99%;借助手机短信平台,不定期对干警进行手机警醒教育,实现“短信促廉”,累计发送廉政短信50余条;借助电台报刊强化外部监督,实现“媒体督廉”,多举措多途径打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中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会议听取了《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扎实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开展以“践行群众路线,主动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文昌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监督员,信息联络员、媒体记者、乡镇干部等2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座谈、参观、互动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各界展示、宣传检察工作,扩大接受外部监督的形式和渠道,更充分地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有效地提升自身能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监督。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向社会做公开承诺、公布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向省院和市委提供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手机号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满意度的测评、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及执法公信力。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并以此作为检务公开的核心,自9月22日全面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以来,共发布程序性信息210条,公开法律文书61份。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把内部监督的重点放在执法办案全过程和执法办案人员上。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找准廉政风险防控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预警、问责机制,使廉政风险防范覆盖检察权行使全过程。同时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健全完善质量考评、科学化管理考核制度,实现制度保廉、制度促廉和制度治廉。

  各位代表,2014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当前我市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队伍结构有待改善和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打造合理的梯次结构;二是案多人少的问题仍存在,需进一步强化人员分工和管理,提高工作实效;三是个别干警法律政策水平不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影响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的任务还很繁重;四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有些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有些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增强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使各项检察工作符合法治建设和法治精神的要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积极地推进平安文昌建设。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新的历史契机,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文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黄赌毒犯罪,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协调配合等机制,提高办理重大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防护帮教工作。

  二是更加扎实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继续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社会治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水平。着力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更加深入地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坚持把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来抓,注重“一室一品”建设,结合文昌实际,抓重点抓特色抓亮点,有效提升服务“三农”水平;更积极主动发挥检察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职务犯罪线索收集,推进基层廉政建设。

  五是更加严格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管人、规定管人,确保干警严格按章办事,依法用权;增强岗位练兵,挖掘年轻干警潜力,打造专业化队伍,提高工作实效;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纳入监督视野,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的接触交往行为,建立防止与案件无关检察人员插手、干扰案件办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机会。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官队伍。

  六是认真贯彻高检院、省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央政法委批准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有序推进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等检察改革工作,确保中央、高检院、省委和省检察院的每一项改革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执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人民的重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文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网编:林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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