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分院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12605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接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2008年6月26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洋浦经济开发区分院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09年7月恢复行使职权。2016年4月,办公办案综合大楼投入使用。其主要职能是在管辖区域(儋州市、东方市、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监督辖区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二分院办公地点设在儋州市。2019年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后,全院共有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司法警察支队。现实有干警95人,事业工勤6人,另有聘用制书记员3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98.95%,研究生学历占比22.1%;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出身共63人,占比66.32%。干警平均年龄43.2岁,这是一支年龄层次、文化结构、专业素质较为合理的干部队伍。
本届党组现有4名成员,分别是: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曼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伟、王巍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红兵同志。
(更新于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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