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3481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63名,实有60人,设8个内设机构: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设置派驻龙楼检察室、锦山检察室。先后曾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等称号。其法定职权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驶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省内各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