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1755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8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的2016年出国计划,我院本级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2人。主要任务为学习检察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一般公务车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33辆,实有车辆33辆。2016年预算安排77.40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57.60万元,下降42.6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从2016年1月执行车改,执法车辆运行费减少了43%,公务用车财政拨款经费也相应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5年预算1万元,较2015年预算上升2万元,上升200%。上升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我院会同有关部门在海口监狱共同建立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作为试点。各省来考察学习经验的人员增多。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website/NewUpload/0077/20180711/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
website/NewUpload/0077/20180711/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16预算公开说明2.doc
website/NewUpload/0077/20180711/海口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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