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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刘赐贵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四个决不允许”的工作要求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12412

  刘赐贵书记在省委政法委机关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刘赐贵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四个决不允许”的工作要求,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学习,提升认识高度。刘赐贵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是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的内在需要和本质要求。作为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把学习贯彻“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与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结合起来,确保将“四个决不允许”落实到工作学习的方方面面。要围绕“四个决不允许”的指示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和研讨,谈改进,确保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学有成效。

  二、狠抓落实,提升融和度。狠抓“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的落实,要求坚持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与组织生活和检察工作相融合,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学习贯彻“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严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 切实将“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将其作为衡量检验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为人民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美好新海南服务。用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要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热情服务群众,打造检察机关文明司法良好形象。要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网编:何籽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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