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3269
为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工作要求,根据省院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 “四个决不允许”通知精神,秀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学习会,各支部、各部门学习会,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四点贯彻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积极响应。把学习贯彻 “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落实“四个决不允许”与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结合起来,确保将“四个决不允许”落实到学习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精心部署,加大宣传。在检察业务管理大厅、控申接待室、乡镇检察室等一线窗口部门张贴“四个决不允许”标语,并制作“四个决不允许”主题屏保方便干警时刻学习。在内网开设学习专栏,利用“两微一端”等载体丰富学习方式,并加强宣传报道。以“四个决不允许”为主题策划一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氛围。
三是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将严格落实刘赐贵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支部书记在支部学习会上带头讲党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将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列入学习日程,并组织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确保每一名检察干警铭记“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四是结合工作,抓好落实。认真落实保密责任制,以迎接省委政法委专项巡查为契机,开展一次保密安全大检查,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的管理,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严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用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纠正“四风”,把“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中来,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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