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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与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3344

 

综合管理部

负责人陈诗芳、李琦惠

部门职能:负责行政事务、财务后勤、政工党务、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综合工作。

人员:邢增华、林道智、陆文聪、文继敏、吴丕菲、林永翠
             联系电话:
0898-26666038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负责人钟纲云、李颖

部门职能: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未成年人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人员:陈旭王耀明、文海虹、徐生爱、陈人鹏、符庭芳、吉承高、尹江娜、何冰翘、钟莹莹
             联系电话:0898-26666060

第二检察部(驻县看守所检察室)

负责人梁起

部门职能: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人员:林廷贵、占尊代、文晓媚、郭洪湖
             联系电话:0898-26666056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陈肇琴、符许燕

部门职能:负责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人员:吴虹、谭志群、文婕、曾慧娴
             联系电话:0898-26666068

第四检察部(检察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人卢玉春吴芳花

部门职能: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工作等综合业务工作。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司法警察大队。与第四检察部合署办公,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人员:黄金、符史全、符浩、陈建华、林志云、洪志权、郭茜茜、林惠苑、林瑞星
             联系电话:0898-26666013

乌烈检察室

负责人孙志行

部门职能:受理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线索收集;执法活动监督;法宣传教育;协助配合业务部门工作;其他院领导交办工作。

人员:郭教聪、陈江龙、王文瑶
             联系电话:0898-26666053

叉河检察室

负责人钟兴科

部门职能:受理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线索收集;执法活动监督;法宣传教育;协助配合业务部门工作;其他院领导交办工作。

人员:邓晶、曾凤鸣
             联系电话:0898-26666030

  网编:钟国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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