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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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晋中市榆次区公安局对一个贩毒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其中一人未满18周岁,他就是小平(化名),他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未检科。根据案卷资料显示,他涉嫌贩卖毒品690克,这个数字让我们有些咋舌。 7月9日,我们赶赴平遥县看守所,我第一次见到了小平,他高个儿,五官端正,眼神明亮澄澈,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见到他根本想不到这个孩子会涉嫌犯罪。 在接下来的讯问中得知,他生活在单亲家庭,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初中时便辍学在家,承担家庭生活重担的母亲无暇管教他,他开始与社会人员接触,因此他认识了大他几近20岁的刘焘。刘焘有个摊位,忙的时候会招呼小平帮忙进货送货,之后会给他一些报酬,渐渐地两人熟悉起来。他们相处的过程中,刘焘让小平学会了“溜冰”,后来只要刘焘一打电话,小平就会立刻赶过去,都不问一句要干什么。 5月29日,刘焘让他在车中等自己,刘焘与“上家”联系取货,随后去了太原,到太原与“下家”交易时小平看见了6包冰毒,交易完成后他们回了长治。这次小平找刘焘要了200元钱,因为自己平常给刘焘干活就有钱,所以他觉得这次也应该要点钱。 6月8日,第二次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在他心里,刘焘是自己可以信赖的父兄,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690克冰毒意味着什么他根本没有概念。 此时,他的母亲已经泣不成声,她说平时不常见到他,给他打电话有时会没人接,以为他还小,和村里的孩子一起玩去了,哪知道他跑去干了这些事…… 眼前的小平眼神清明,不像是个坏孩子,我问他为什么会和刘焘一起去贩毒时,他的回答很天真“他让我去,我就去转一圈”,这次我又一次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区别对待,因为这群孩子很多时候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讯问快结束时,小平抬起头问我:“叔叔,我的事大吗?”虽说事情已经发生,而我能告诉他的只有如实供述,争取得到法律的最大宽恕。 快要离开时,他牵挂着自己的母亲:“妈,您自己多注意身体。”泪如雨下的母亲则嘱咐孩子要好好听话好好改造。 7月10日,我院对刘焘、小平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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