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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426

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3月24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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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2022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深入剖析实体、程序和案件质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提升办案质效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

一是要深刻认识最高检作出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决定的重要意义,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作为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重要载体,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二是要着力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三是要充分认识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最高检党组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加强指导、监督、协调检察业务管理运行,促进上下一体、协同联动。

会议要求:

一是要正确看待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案件办理纠偏、改错、完善和提升的契机,对标优秀案件找差距,对照瑕疵案件补短板。

二是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能力,摒弃不敢管、不想管、怕“得罪人”的思想,对评查的案件切实负责担当,加强自身的案件质量评查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统筹制定评查计划、评查方案,防止多头评查、重复评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要做好总体统筹协调,拟定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评查工作方案,提交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是要不断强化评查结果运用。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整改机制,推动类案治理;对评查发现的优质案件,要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评查结果与司法责任落实衔接,将“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实现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互促共进。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下辖各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分管刑事检察、案件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市检察院机关各业务部门正、副职领导参加会议。

  编辑:林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