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兼职,只需两部手机,不用干活也能赚钱!”
“随便拨打下电话,一个小时就能赚50-200元”遇到这样的兼职信息,你心动了吗?
近日,乐东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利用“手机口”帮助电信诈骗刑事案件,被告人小吴(化名,17周岁)被判刑。
简要案情:
2023年3月,小吴通过某短视频APP刷到一个高薪兼职视频,了解到做“手机口”业务一小时就可以赚到50-200元钱,为赚取零花钱,他按照诈骗人员的指示打开两部手机扬声器,用一部手机拨打受骗人电话,另外一部手机与诈骗分子进行QQ语音通话,由此实现语音中转。2023年3月,小吴以上述方式帮助诈骗团伙冒充医院、学校等工作人员以采购大量货物为由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6万元,小吴获利2000元。鉴于小吴系未成年人、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并积极退赃,法院判处小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手机口”新型诈骗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帮助诈骗团伙架设设备,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被判处刑罚,告诫大家切勿以身试法,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什么是“手机口”?
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内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手机口”诈骗很容易诱骗单纯懵懂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陷入其中,未成年人一定要小心网络上宣称高薪兼职陷阱,切莫贪图小利而以身试法,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具有一定的警惕性,教育引导孩子知法守法,防止孩子掉入“手机口”诈骗陷阱。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等,在接到任何陌生来电时都需提高警惕,凡是要求汇款、转账、提供敏感信息等,一律挂断不予理睬,不让诈骗分子有可趁之机,才能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