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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山:“检察+民政”合力守护未成年人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胡传仁 罗艳  发布时间:2022-10-20  浏览次数:235

“孩子现在在学校学习很认真,和同学们相处也融洽。”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该县特殊教育学校回访时,老师介绍了小康(化名)目前的情况。不远处,小康正在和同学们一起做操,脸上满是憧憬,与之前判若两人。

今年7岁的小康患有脑瘫(运动受限,但智力正常),家人一直未让其入学。小康母亲肢体残疾,全家仅靠小康父亲一人做临工赚钱维持生活。因父母教养方式单一,孤单的小康时常爱发脾气、摔东西,其父亲性格急躁,父子之间时常发生矛盾。

今年4月的一天,父亲一气之下,将小康丢到该县福利院门口,自己在远处暗中观察,发现有工作人员收留后就离开了。因不忍心,父亲第二天又将小康接回。大约一个月后,父亲又想将小康送到福利院,经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劝说才放下念头。

事后,县民政局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并针对小康的家庭情况,为他们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解决一些实际生活困难。

但是,小康父亲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如何能从法律层面促使小康的权益得到长效保障?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依托和检察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将此事通报给县检察院。

接到通报后,光山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经深入调查研判,检察官认为,小康父亲虽有弃养行为,但还不构成犯罪。鉴于小康父亲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该院向其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针对小康的特殊性加强家庭教育,和孩子保持常态化沟通。检察官还对接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康父亲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家庭教育跟踪指导。

“我们在和小康沟通中,发现其有强烈的求知欲,智力符合特殊学校入学标准,但他的父母没想过让小康入校学习。”该院检察官与县教育部门沟通后,请县特教学校的老师到小康家走访评估,老师认为小康可以入校学习。今年秋季开学时,小康已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小康的成长和其家庭的变化,得益于光山县检察院和县民政局共同探索建立的“检察+民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为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两单位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通报及处置办法》等文件,就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协调推动通报会商、合力加强监护干预、协同开展关爱帮扶、推动互派工作人员等开展合作。

与此同时,光山县检察院和县民政局协作建立了未成年人关爱中心,用于讯问(询问)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帮扶等;构建了“检察+民政”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共享平台,用于发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知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投诉,互通信息等。

“联动机制为未成年人保护配置了‘双引擎’。”据光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介绍,该机制实施以来,双方互通工作信息100余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次,先后为13名涉案困境未成年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光山县检察院先后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罗艳)


  编辑:林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