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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屯昌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追回27.5万元国有财产

   发布时间:2022-09-02  浏览次数:241

为进一步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近日,屯昌县检察院主动依法履职尽责,加大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发现并成功办理一起保护国有财产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追回国有资产27.5万元。

经调查,屯昌某公司(国有企业)将其养殖场租赁给鹭雄公司经营,并将2019年后租金确定为每年10万元。2019年至2022年6月合同终止期间,应付租金共计32.5万元,但鹭雄公司只缴纳租金5万元,尚有27.5万元租金未缴纳。因未及时催缴,导致应当及时收缴的国有资产收益长期没有收缴到位。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为确保国有资产应收尽收,屯昌县检察院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启动立案和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鹭雄公司及时缴交租金。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和全面排查,积极整改,对鹭雄公司进行催缴。截至8月24日,鹭雄公司拖欠的27.5万元租金已全部缴齐。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增强做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为服务保障屯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撰稿人:王国和



  编辑:李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