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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履职+普法宣传双发力 保护碧海蓝天检察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708

近日,陵水县检察院新村海洋检察室联合第三检察部办理的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集中在陵水县人民法院新村法庭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分别指派陈飞检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熊施宁检察官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出庭起诉。新村检察室组织辖区渔民代表20余人旁听庭审,并现场开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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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的4起案件,均系违反渔业捕捞管理规定,在陵水县周边底拖网禁渔区海域,使用网目小于规定最小尺寸标准的网具进行拖网作业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海警机关当场查获的案件。该案审查起诉中,新村海洋检察室加强与第三检察部协作配合,移送了公益诉讼线索,县检察院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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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当庭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接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表示愿意对海洋生态损坏进行赔偿。检察官以此次庭审为契机,以案释法,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对海洋生态的危害,并对4名被告人当庭进行了法治教育,让现场旁听的渔民“零距离”受到警示,同时检察官指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人人有责,而渔民是最大的受益者,呼吁所有旁听渔民从我做起,带头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让海洋可持续造福子孙后代。

今年以来,陵水县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积极谋划推动乡镇检察室转型升级,确定新村海洋检察室集中办理涉海洋类刑事案件,同时试行在法庭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该4起案件的办理,是陵水县检察院立足刑事及公益诉讼办案职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陵水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职能,延伸办案效果,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营造全社会关注环境、保护环境的好氛围,为共同守护碧海蓝天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伍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