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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包案”+检察长“上门听证” 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邓鸿帆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043

为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5月26日上午,琼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剑平带队前往湾岭镇乌石农场,就一起因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伤害案申请立案监督案件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湾岭镇政府综治办主任、湾岭居综治办主任、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等四人担任听证员。

县检察院在受理该立案监督申请案件后,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赖沛钦包案办理。包案院领导在对申诉人的诉求进行深入了解后,就案件事实向公安机关详细了解情况,并实地走访案发现场,在对原案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简易公开听证。考虑申诉人吴某某因伤行动不便,且该案系因民间土地纠纷所引发,适宜采用上门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的方式,为便于听证员更直观了解案件情况,本次听证会选在案件发生地召开,由傅剑平检察长担任听证主持人。

听证过程中,在充分听取申诉人阐述申诉事实和理由后,包案院领导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开展释法说理,对申诉人的关注点和焦点问题通过“讲事实、摆证据”的方式进行细致分析。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对申诉人进行提问,并提出具体的听证意见,听证员的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后续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会后,申诉人吴某某对检察长“上门听证”、包案领导耐心释法说理的做法表示赞同。

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首次信访“三类案件”院领导包案率为100%,做到“应包尽包”“真包真办”,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调对接等各类办案机制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履职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朱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