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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鹿城区:42个职能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整治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张萌萌?王凤虹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140

“这下,我们不再担心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上泄露了。”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对一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案进行“回头看”,农户老张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年初,老张向检察官反映,自己到有关部门申领农业补贴时,按要求填写了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没想到这些信息会在网上发出来。之后,他多次接到办贷款、推销等骚扰电话,不胜其烦。

经过初步调查,该院发现老张遇到的问题并非个例。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频发,继而引发电信诈骗等多种关联犯罪,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行政机关作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之一,也可能因信息公开不当侵害到公民权益。

为此,该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经查,2018年至2021年11月底,鹿城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未经去标识化处理就先后公告公示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大学新生和农户的个人信息,共涉及118人,其中还有4名未成年人。

就调查汇总情况,该院专门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邀请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参加。“检察院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特别有意义,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首先应当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公益诉讼观察员吴丽华带头发言道。

座谈会上,该院向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立即采取措施对涉案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对已公开的信息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强化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依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随后,与会人员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存在的疏漏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对其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去标识化,即通过相应的特殊技术处理,使得单凭该信息无法准确定位到特定个人。”经办检察官在会上详细回答了政务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问题。

座谈会后,鹿城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个人信息公开条目进行了撤回、去标识化处理,并组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同时建立健全“经办人预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层级审批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紧接着,鹿城区政务公开中心通知全区42个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在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支持下以数据赋能排查整改。截至2月底,共排查各类公示公告文件18301份,发现问题并整改198份,涉及538人。

近日,检察官通过上网查看、走访当事人进行“回头看”。结果显示,问题已全部解决。

(本报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张萌萌?王凤虹)


  编辑:林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