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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监督民政局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戴小巍?黄杰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242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通讯员黄杰)7月26日,当湖北省黄梅县的罗某了解到当地民政局撤销了其错误的婚姻登记后,一直以来烦闷的心情终于轻松下来。

2020年11月,在外地工作的罗某因结婚证遗失回到户籍地黄梅县补办结婚证,民政局工作人员查询到罗某已经在2004年和吴某办理过结婚登记。“自己已经在2001年和丈夫洪某结婚,怎么又会和吴某结婚?”罗某很是疑惑。

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罗某发现吴某竟然是自己的妹夫。经与妹妹沟通后得知,妹妹2004年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罗某的身份信息与男友吴某登记结婚。

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1月,罗某向武穴市法院(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民政局撤销其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但法院以罗某提起行政诉讼超过期限裁定驳回起诉。今年7月,罗某向黄梅县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罗某的申诉被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婚姻登记记录、询问相关证人等,检察官最终查实了罗某的妹妹冒用罗某的身份信息与吴某登记结婚的事实。此外,罗某的妹妹于2012年以结婚证遗失为由,在补办结婚证的过程中以她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结婚登记。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7月13日,黄梅县检察院举行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听证,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意见。听证会上,经过对案件事实进行质证,核实了罗某与吴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听证员一致认为,罗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事实清楚,但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由民政局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随后,黄梅县检察院对该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罗某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信息。民政局工作人员接受了检察官的意见,并与罗某当场达成和解,表示将尽快撤销罗某与吴某的婚姻登记信息。

“今后我们将结合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尝试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检察宣告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原标题:郁闷!女子“被结婚”了17年?湖北黄梅:监督民政局撤销错误婚姻登记)

  编辑:林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