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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企共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324
         近日,贵州省威宁县检察院在对贵州六盘水源禧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回访时发现,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全部恢复正常了。

2018年8月,威宁县检察院在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中发现,该县法院在六盘水源禧房地产开发公司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超标查封企业合法财产的违法行为,后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对企业4.38亿合法财产解除强制措施。

据了解,自去年初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找准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625项,凝聚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批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犯罪1260件2514人,起诉891件1751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企业家涉嫌犯罪依法不捕337人,不诉320人。

“两长”座谈为民营企业发展支招

“‘两长’座谈会拉近了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的距离,探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司法服务等问题,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起着积极作用。”近日,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窦啟玲在参加该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联合举办的“两长”座谈发言时说。

据了解,一年来,贵州省三级检察院共开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42场,与2959名企业代表共同探讨增强企业活力新途径,精准掌握本地影响企业营商环境的主要因素以及企业的法治需求,明确检察机关立足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赢得企业家们纷纷点赞。

毕节市检察机关召开“两长”座谈会,提炼、梳理企业法律需求、维权难点等问题40余项。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州委政法委联系州工商联、州政法各部门,持续为企业提供立体化、精准化法律服务,为司法保障创造更好条件。

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零容忍”

贵阳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南方电网贵州省公司、贵阳市供电局电力资源被盗案过程中,追回涉案赃款1314万元并发还被害企业。2018年9月26日,在赃款发还仪式上,被害企业负责人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的方式、过程、效果我们非常满意,由衷感谢贵阳市检察院和南明区检察院为企业保驾护航。”

坐落在紫云县板当镇的百灵集团贵州宜博经贸公司,旁边垃圾场堆放如山,臭气熏天,与垃圾场相邻的蓝莓基地也受到了影响。2018年9月,该县检察院向镇政府、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相关部门将垃圾场内垃圾全部清理。同年11月,紫云县检察院对企业进行回访时,公司蓝莓基地现场管理人于洪良说:“经过你们监督,我们蓝莓的质量有了保障,平时也不会觉得臭了,游客来游玩采摘的兴趣也提高了。”

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工作中,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国家公诉职能,凡是针对企业或企业家的不法侵害,一律实行“零容忍”,共办理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犯罪1260件2514人,提起公诉891件1751人。

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度机制170项

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主题大调研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上门走访、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走访调研企业1854家,精准掌握企业法治需求,形成书面调研报告165份,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1659条,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升企业规范经营能力。

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对近三年来办理的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的1477件刑事案件进行梳理,编撰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17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992次。对近三年来办理的1065名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开展了以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例剖析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和预防商业贿赂教育等活动,建立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度、机制170项,促进企业家依法经营。

六盘水市检察机关针对盘县火腿、岩博酒业等地方品牌产业发展需求,组建全市检察机关企业法律服务团,并在县区检察院和重点行业设立法律服务组,面向全市大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开发App,联合法院、文化旅游、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规范红色旅游秩序、提升红色旅游品质。

46条指导意见“条条管用”

去年底,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和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制度,对属于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依法予以制裁和惩罚;对于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条件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应当依法从速办理,切实防止久押不决、久拖不决。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积极解决办案中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得到了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的充分肯定。

去年,贵州省检察院还联合省高级法院、公安、工商联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15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措施,特别针对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明确了一般由工商联、商(协)会先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移送司法机关的调处前置程序,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表示,2019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原标题:企业4.38亿合法财产被解除强制措施 贵州:“检企共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蔡思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