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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山东一铁路建设局副局长获刑:职务调离后收受别墅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18-11-20  浏览次数:232

  错误攀比,让他钻进人生死胡同 

  山东烟台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林亭犯受贿罪被判刑 

   

  庭审现场 

  王林亭曾任山东省海阳市行村镇镇长、党委书记,海阳市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日前,经山东省栖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栖霞市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林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王林亭犯罪源于他错误攀比:他与从前的岗位比权力大小,与同级提拔快的同志比职务高低,与围在身边的老板比财富多少——这种比法,让他钻进了人生的死胡同。 

  职务调离后收受别墅 

  王林亭参加工作之初,干劲十足,用他自己的话说:“满脑子没有杂念,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家对老人顾不上,也觉得是一种幸福。”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私欲渐渐在王林亭的心里跃动。任乡镇党委书记的最后几年,他用在学习工作上的时间少了,常动心思琢磨如何利用手里的权力做生意赚钱。 

  2002年3月,王林亭以亲戚名义出资,与人合伙购买了一台工程自卸车。他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合伙人负责施工,2004年春节前至2012年5月,分4次提取工程利润共计人民币80万元,用于家庭购买房屋、车辆等支出。 

  从海阳市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调任烟台市地方铁路筹建办副主任,原本正常的岗位调整,在王林亭看来,却是从“说一不二”的一把手调成了二级事业单位的副职,心里多少有些失落。“自认为政治生命就这样了,不可能再获提拔了”。尤其是他看到同期干工作的同志比他提拔快的时候,失落感进一步加剧,感到自己“失去优越感,落后了”。 

  “当看到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和自己的生活环境,感到差异很大,特别是女儿在北京还没有房子,心里就不平衡。”“凭什么我就比别人挣得少,凭能力凭贡献我都不比别人差,生活条件却比别人差得比较大。”王林亭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吃亏。 

  2011年5月,王林亭周末回海阳期间,海阳一家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送给他一套价值70余万元的联排别墅,一共三层,面积是200多平方米,他简单客气一下,就把这套房子收下了。王某之所以送王林亭别墅,是因为王林亭在担任海阳市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为王某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酒店、小区等地产项目提供过不少帮助和照顾。2009年,王林亭调离了,但他对曾经帮助的公司并没有忘记,经常利用周末休息回去看看他们,一起喝喝茶聊聊天。于是,当别人送别墅时,他坦然收下了。 

  借他人之手收重金 

  王林亭受贿款项中,有一笔大额贿款为99万元人民币,这是威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送给他的。这笔款项的奇怪之处在于,钱是王林亭找他人代收的。 

  卢某是海阳本地人,以前在海阳市某村干过村支部书记,后来下海经商,在威海市和海阳市从事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项目。王林亭和卢某认识的时间比较早,当时交情不深。1998年左右,王林亭在海阳市行村镇任党委书记期间,行村镇每年都要搞清淤工程,当时社会上挖掘机比较少。经朋友介绍得知卢某在威海搞工程,手里有挖掘机,王林亭就联系卢某来行村镇做清淤工程。从这个时候开始,王林亭和卢某的交往多了。2002年以后,王林亭在海阳市旅游度假区任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卢某陆续在旅游度假区搞了几个工程项目。在王林亭的帮助和照顾下,卢某公司的项目进展很顺利,挣了不少钱。2009年左右,王林亭离开海阳到烟台任职后,有时候周末放假也会回海阳。有一次,卢某约王林亭到他的酒店大厅喝茶。卢某对王林亭说:“王书记,你之前帮我不少忙,等我有钱了给你200万元,你看行不行?”对此,王林亭一口答应,并说了一些感谢的话。 

  2012年3月的一天,卢某打电话告诉王林亭,自己的银行贷款批下来了,手里有钱了,打算送给他100万元,问怎么把这100万元钱给他。100万元钱不是正当的钱,卢某和王林亭都怕这100万元钱被别人发现。后来,卢某对王林亭说:“曲某在我这里干过活,我把钱以工程款的名义打给他,别人肯定不会怀疑,然后你再向曲某要,你看行不行?”王林亭说:“行。” 

  曲某早年在海阳乡镇干过临时工,王林亭和曲某在乡镇的时候就认识。2009年至今,曲某曾在王林亭的介绍帮助下,在海阳市承揽了不少装修工程,挣了不少钱。曲某一直对王林亭心存感激,所以王林亭让他代收99万元时,曲某满口答应,并表示绝不会在外面乱说。过了不长时间,曲某说钱收到了。之后,曲某问这99万元怎么办,王林亭说:“先把钱放在你那里,你生意缺钱的话就拿这些钱周转。”就这样,“反正不在我名下”的幼稚想法,成了王林亭内心中违纪违法的“挡箭牌”。他自认为高明的手段是,把自己撇清,不直接经手,通过控制人来控制钱。 

  付了钱的海参一直没拿 

  张某是一家评估公司的负责人,也是王林亭的老熟人。2009年,王林亭到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任副局长。张某主动上门拜访,告诉王林亭他在烟台一家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这家公司是股份制,具有评估资质)。故人相见,很快就熟悉了。2012年左右,烟台龙烟铁路准备动工需要征迁评估,王林亭是龙烟铁路项目的分管领导,张某特别想承揽龙烟铁路项目的一些评估工程。虽然有一些招投标程序,但在王林亭的关照下,张某所在的评估公司顺利地承揽到了龙烟铁路的拆迁评估工作。 

  虽然是熟人,但帮忙绝不是白帮的。2013年12月的一天,王林亭和张某在一家酒楼吃饭。饭菜还没上桌的时候,王林亭跟张某说:“张总,你看我们经常来这个饭店吃饭,你去办张储值卡吧,以后吃饭能方便些。”张某心领神会,当时就答应了。第二天,张某将一张价值5万元的酒楼消费卡送到王林亭的办公室。 

  2014年12月的一天,王林亭带张某到一个海产品养殖户的公司里吃饭。吃饭的时候,王林亭把张某叫到一边说:“张总,你给这家养殖户打点钱,以后我也买点海参补补。”经过商议,第二天张某给这家养殖户转了10万元钱,供王林亭从这家养殖户拿海参吃。然而,10万元钱付了,截至案件审结海参都一直没拿。是何原因呢?原来,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原领导顾某因为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张某也被检察机关通知配合调查。王林亭心里比较害怕,担心张某将购买海参的事透露出去,就一直没有去养殖户那里取海参。 

  此后,王林亭害怕组织查到自己,经常整晚整晚睡不着,盘算着怎么样能顺利蒙混过关。2016年8月,王林亭向组织递交了辞职申请,天真地幻想着辞职以后自己就不在组织监督的名单之列了,得到的东西慢慢拿回去,组织也不会注意。不得不说,正是自作聪明、心存侥幸,使得王林亭安心地陷入自欺欺人的困局,固守着一厢情愿的错误认知,编织着名利双收的黄粱美梦。 

  2018年1月,王林亭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山东省烟台市监察委员会留置。6月,栖霞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林亭受贿案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林亭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编辑:李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