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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8:58:06 浏览次数:7473

    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已于2024年8月25日结束,根据《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选

    根据各选调职位报考考生“业绩考核成绩×35%+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各选调职位的名额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具体人选名单详见《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二)集合地点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9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体检,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体检对象,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将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集中乘车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体检逾期未集合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天早上应当空腹。在集合报到时,必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体检资格。

    三、考察事项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所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分别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本公告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8531189(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须知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6


    附件1:海口市检察机关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网编:林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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