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28日上午8:00,在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进行(百度导航:海口市琼山区铁龙路156号)。 请考生于7月28日上午7:30前自行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大门前报到。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体能测评开始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结束后自行返回。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 根据《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结果中凡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详见附件1、2,其中10米×4返往跑讲解视频详见附件3)。 四、体能测评工作要求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确认本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没有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情形。 (二)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经体温测量(低于37.3℃),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和相关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材料后,方可进场参加体能测评。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三)考生须佩戴口罩,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并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参加体能测评: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 2.外省考生通过网络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带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 3.一个装手机的信封(事先在信封上写上本人姓名)、水笔,签到后手机需上交统一保管; 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5),下载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和捺印(落款时间为本人参加体能测评当天时间)。 (四)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使用手机。 (五)测评现场谢绝家人及陪同人员进入。 五、体能测评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见附件6),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措施。如因达不到防疫要求影响参加体能测评,后果自负。 六、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采用电子设备计时。 咨询电话:0898—65315293。
附件: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doc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x
3. 10米×4返往跑讲解视频
附件4 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6 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须知.docx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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