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1759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海美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聂广峰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0号
联系电话:0898-65377389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0日
省内各级检察院: